关于北京市健康管理师考试
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机构:
为做好5月29-30日北京市健康管理师考试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生信息核对:请对考生信息再次核对,内容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性别、手机号码等。考试合格发放证书后,证书错误信息将无法修改。错误信息请于5月20日汇总上报给全国专业人才服务中心。
二、准考证打印:5月17日中国卫生人才网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,合理安排时间,错峰打印。各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。
三、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必须持“七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”证明报告,最好提供纸质版,检测日期应为5月24日及以后日期(此项必须注意)。
四、考场纪律 1.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考场管理;2.不能携带手机、电子设备、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;3.不得携带大件行李到考场,尤其是行李箱、大旅行包等,此类物品暂存酒店。
五、北京健康宝使用:因工作调动或临时出差考生自外地回京考试,提前下载更新“北京健康宝”信息,且“北京健康宝”显示“未见异常”及体温正常(<37.3℃)方可参加考试,否则不可参加考试。
六、考试现场维稳:考试当日各考区会做好考生引导和管理工作。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予以劝退,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予以处理,对不配合影响考务工作的人员予以劝退。
七、积极做好考生引导,避免发生舆情:对于违反规定的考生和仍有考试意愿的考生要做综合引导,大力宣传国家政策,引导新的第三方评价机制,为首都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。
八、其他要求
(一)5月17日准考证查询上线后,交流中心会短信通知每个考生打印准考证,为防止遗漏,要求各机构点对点通知到每一位考生,要求各考生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,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(二)5月17日请各机构将通知情况反馈上报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2021年度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应试疫情防控须知
附件2:2021年度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
全国专业人才服务中心
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
附件1
2021年度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应试疫情防控须知
本防控须知适用于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,包括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等考试。
一、考前准备
(一)考生在备考期间,要做好自我防护,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行、居住;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;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、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;避免出现发热、干咳等异常症状。
(二)所有考生须持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“北京健康宝”显示“未见异常”及体温正常(<37.3℃)方可参加考试,否则不可参加考试。
备注:7日内核酸阴性报告指参加5月29日考试的考生需出示5月23日及以后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,参加5月30日考试的考生需出示5月24日及以后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。
(三)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(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)、消毒湿巾、乳胶手套(机考考生)。
二、考试期间
(一)根据疫情防控需求,考场不提供停车位,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。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,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,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,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。
(二)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至少提前60分钟进入考场进行防疫核验,再按考场规则要求持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。在进入考场时,请自觉出示考试当日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“北京健康宝”状态,并向考场上交《考生健康承诺书》。
(三)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,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
(四)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,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。
(五)机考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、键盘的操作。
三、考试后
考试结束后,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,切勿滞留。
附件2:
2021年度北京地区医学卫生类考试
考生健康承诺书
本人承诺所提供“北京健康宝”状态确为本人真实状态;提供的考试当日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真实;14日内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无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。
如违反承诺,本人将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,并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。
考生有效证件类型:
考生有效证件号码:
考生准考证号码:
考生手机号码:
考生签字:
2021年5月 日
提示:考生在第一场考试前向考场提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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